育達科技大學 廣亞藝術中心

「育達閃亮之星」遴選原則
  •  2026-10-08
  •  體課組

  • 2026-10-12
  • 廣亞藝術中心
為獎勵在校學生在學期間卓越表現,如果有符合資格的同學,請於115年11月1日前繳交至體課組。

一、採計時間為:114年11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

二、本獎項評選以學生之「卓越性、代表性、影響力及對校榮譽之貢獻」為主要評選原則,並得參考下列表現:
(一)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獲獎,具優異成績或代表性成果者。
(二)於專業、學術、藝文、創作或技術領域具有卓越表現,或取得具高度專業性、代表性或重要性之證照、資格或專業成就者。
(三)於特殊領域有優異表現、克服特殊困難展現卓越成就,或有其他足以彰顯育達學生優秀表現及具表揚價值之具體事蹟者。
三、獲單位推薦之學生應檢附具體事蹟、獲獎證明或其他足以佐證其卓越表現之相關文件,供評選委員審查。